安仁县检察院依法对袁某某失火烧山案提起刑事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3-04-26 20:51:0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伏志勇 | 作者:段小华 | 点击量:811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段小华)4月25日,安仁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失火罪对袁某某提起刑事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3年1月31日13时许,被告人袁某某到安仁县安平镇坪上村观看自家鱼塘情况,看完鱼塘后袁某某蹲在一处田埂上方便,其间袁某某将一根未熄灭的烟蒂随意丢弃在旁边的草堆中,随后引发山林大火。

经鉴定,袁某某此次失火案过火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面积304.2亩,直接经济损失366010元,生态修复费209898元。

县检察院认为,袁某某失火烧山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失火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袁某某失火烧山的行为还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责任。

县检察院提醒广大群众引以为戒,杜绝侥幸心理,严禁在野外随意丢弃烟蒂、焚烧秸秆和杂草、焚香祭祀等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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